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新北市各公、私立育幼院(所)院童出入院情形及重要活動紀錄。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第1季以1至3月、第2季以4至6月、第3季以7至9月、第4季以10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出院原因依自動、滿期、升學、就業及潛逃等實際情況歸類。
(二)記事欄可記錄院童所參加院外活動或院內舉辦之重要活動或其他特殊事項。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一) 縱行項目:按上季底留院(所)人數,本季入院(所)人數,本季出院(所)人數,本季底留院(所)人數及出院(所)原因分類。
(二) 橫列項目:按院童動態及重要記事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兒童少年福利科根據各育幼院報送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