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各級農會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一)事業收入:係指農會所營事業內之收入。
(二)事業外收入:係指農會所營事業以外之收入。
(三)事業支出:係指農會所營事業內之支出。
(四)事業外支出:係指農會所營事業以外之支出。
(五)固定資產購置支出:指購買土地、房屋、農林及畜產推廣設備、機器及設備、雜項設備之支出。
*統計單位:新臺幣元。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推廣、供銷、信用等部門分類。
(二)橫列科目:按收入及支出之種類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1份,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業務單位根據公務登記資料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