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新北市新住民(外籍與大陸配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一)新住民語文教支人員培訓班係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實施計畫」辦理者。
(二)新住民技職教育專班凡設籍新北市或持有居留證之新住民(含大陸及外籍新住民)均可免費學習之烹飪餐飲、指甲彩繪、美容美髮、電腦教學等生活及技藝學習課程。
(三)國際多元服務櫃檯包含臨櫃諮詢、通譯服務、電話諮詢、預約法律諮詢等,設立於新北市政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提供五國語言服務。
*統計單位:人次、場次、人。
*統計分類:
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照顧輔導新住民措施之種類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95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各學校依據有關公務登記之相關資料處理編製成統計表,報送教育局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由於學校更正部分數據,所載資料於公布後1年內可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