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農業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板橋區米穀種植面積及產量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公所經建課
*聯絡電話:(02)2968-6911#208
*傳真:(02)2969-2854
*電子信箱:AR8227@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在境內種植米穀之耕地及其產量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種植面積:只以收穫為目的而耕種之面積,包括無收穫之面積,但在途中改種其他作物者,列入其他作物面積內。
(二)產量:指種植面積中實際收穫之公斤數。
(三)每公頃平均產量=總產量÷收穫面積。
*統計單位:公頃、公斤。
*統計分類:
分為梗稻、硬秈稻、梗糯稻與秈儒稻等。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六個月又十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7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本公所經建課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