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其他行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板橋區辦理調解方式概況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民政課
*聯絡電話:(02)2968-6911#208
*傳真:(02)2969-2854
*電子信箱:AR8227@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本區調解條例之執行案件經辦理結案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成立:指當年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之件數。
(二)不成立:指1次或多次調解未達成協議不再調解之當年結案之件數。
(三)委員集體開會調解、委員獨任調解:委員獨任調解係指責任區1人為主體進行之調解,惟依法須有女性委員或主席參與者,仍以委員獨任調解計算之;責任區3人以上為主體之調解案件為委員集體開會調解案件。
(四)協同調解:指調解件數中,有相關單位人士參與協同調解者。
(五)本表調解方式合計欄應與「30293-03-01-3新北市○○區辦理調解業務概況」之結案件數總計相符。
*統計單位:件、%。
*統計分類:
按調解方式及協同調解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一個月又十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2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公所民政課辦理調解方式概況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