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在境內種植園藝作物耕地及其產量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根菜類:指植物根部發達,可供蔬菜用,如蘿蔔、胡蘿蔔、蕪菁、牛蒡等。
(二)莖菜類:指植物莖部肥嫩發達,可供蔬菜用,如薑、芋、馬鈴薯、蔥、洋蔥、韭、蒜、荸薺、竹筍(不含林地竹筍)、蘆筍、茭白筍、蓮藕、蕗蕎、球莖甘藍等。
(三)葉菜類:指植物之葉部肥厚多汁,可供蔬菜用,如甘藍、大芥菜、結球白菜、不結球白菜、甕菜、芹菜、萵苣、萬仔菜、菠薐菜、茼萵菜、荇菜等。
(四)花菜類:指植物之花蕾或花苔特別發達肥嫩,可供蔬菜用,如花椰菜、金針菜等。
(五)果菜類:指植物之果實或種子特別肥大,可供蔬菜用,如越瓜、胡瓜、冬瓜、苦瓜、茄子、蕃茄、番椒(含甜椒及辣椒) 、菜豆(含敏豆)、豌豆、毛豆、匏仔、菜瓜、蠶豆、皇帝豆、西瓜、瓜子瓜、香瓜、草莓等。
(六)果實類:分為香蕉、鳳梨、柑桔類(包括椪柑、柳橙、桶柑、文旦柚、斗柚、白柚、溫州蜜柑、晚侖西亞橙、檸檬、葡萄柚、其他雜柑等)、龍眼、芒果、檳榔、番石榴、李、桃、杮、木瓜、蓮霧、葡萄、枇杷、梅、荔枝、橄欖、楊桃、梨、蘋果、棗、番荔枝、百香果、其他水果類等項。
(七)種植面積:只以收穫為目的而耕種之面積,包括無收穫之面積,但在途中改種其他作物者,列入其他作物面積內。
(八)產量:指種植面積中實際收穫之公斤數。
*統計單位:公頃、公斤。
*統計分類:
分為蔬菜類與果實類:蔬菜類細分根菜類、莖菜類、葉菜及花菜類與果菜類等;果實分香蕉、柑橘、蕃石榴、木瓜、鳳梨、梨與其它。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六個月又十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7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本公所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