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含行政大樓及市民廣場)之性別友善廁所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一) 性別友善廁所:係指在使用上去性別化,讓各種生理/心理性別的人士,皆可安心使用之廁所。
(二) 便器個數:係指至當年底止,本府行政園區性別友善廁所之便器(座式、蹲式、小便斗)個數統計。
*統計單位:座數;個數。
*統計分類:
縱項目按性別友善廁所座數及其便器個數(座式、蹲式、小便斗)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4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網站。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處行政園區管理科於次年2月底前將資料編報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具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