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土地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行政區域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行政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8044
*傳真:(02)29653412
*電子信箱:AJ19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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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區所轄面積、戶數、人口數之異動事實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異動發生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區名稱:僅須填列新設、調整或廢止面積之區,餘者免填。
(二)核定日期:即奉准變更之日期。
(三)原因:應寫明新設、調整或廢止面積之原因。
(四)轄區戶數:指設籍於該轄區內原有或現有戶口數。
(五)轄區人口數:指設籍於該轄區內原有或現住人口數。
*統計單位:平方公里、戶、人。
*統計分類:
橫項依「區別」分;縱項依「新設、調整或廢止面積」、「核定日期」、
「原因」、「所轄面積」、「轄區戶數」及「轄區人口數」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臨時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依編報日後25日內。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區公所所報資料彙編後,透過各直轄市縣(市)內政公務統計報表網際網路報送系統傳送至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機。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因應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之修訂與考量本局與內政部之統計資料一致性需求,將配合內政部規劃期程辦理公務統計報表表號修訂作業。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