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土地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界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行政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8044
*傳真:(02)29653412
*電子信箱:AJ19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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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鄉(鎮、市)劃分事實之發生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發生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鄉(鎮、市)界:係指各鄉鎮市區四週境界四極位置。
(二)各行政區域之變更,影響境界者,應於備註欄內註明變更事實與劃分日期,並填報「1111-01-01-2行政區域」。
*統計單位:度、公里、平方公里。
*統計分類:
(一)按區別分。
(二)按四至極地位置、長闊、面積、勘界日期及複勘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臨時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依編報日後25日內。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區公所所報資料彙編製後,報送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各行政區域之變更,影響境界者,應於備註欄內註明變更事實與劃分日期,並填報「1111-01-01-2行政區域」,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因應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之修訂與考量本局與內政部之統計資料一致性需求,將配合內政部規劃期程辦理公務統計報表表號修訂作業。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