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生命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嬰兒出生數按生母年齡、教育程度及生育胎次分(按發生日期)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8044
*傳真:(02)29653412
*電子信箱:AJ19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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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依戶籍法規受理出生登記之資料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次年1月7日出生通報資料,交叉比對當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所受理的之出生登記資料,僅就當年12個月內所發生之事件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年齡:指嬰兒出生時生父、母之年齡,並按實足年齡計算。
(二)博士畢業:指博士班畢業者。
(三)碩士畢業:指博士班肄業及碩士班畢業者。
(四)大學畢業:指碩士班肄業及大學校院大學畢業者。
(五)專科畢業:指二專、三專及五專畢業者。
(六)高中畢業:指大學肄業、三專肄業、五專後二年肄業、高中畢業及高職畢業者。
(七)國中畢業:指五專前三年肄業、高中肄業、高職肄業、國中畢業及初職畢業者。
(八)國小畢業以下:指國中肄業、初職肄業、國小畢業、國小肄業、自修及不識字者。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一)年齡別:以實足年齡統計。
(二)教育程度別:按「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及學科標準分類」規定辦理。
(三)生育胎次別:指生母所生育的活產胎兒之次序。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個月又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5月5日。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戶政事務所依據出生登記申請書資料編製後,透過戶役政資訊系統傳送至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機。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因應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之修訂與考量本局與內政部之統計資料一致性需求,將配合內政部規劃期程辦理公務統計報表表號修訂作業。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