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民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殯儀館設施概況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處
*聯絡電話:(02)29603456#8044
*傳真:(02)29653412
*電子信箱:AJ19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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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市範圍內,依法設置及管理之公私立殯儀館,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以當年1月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當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殯儀館:係指醫院以外,供屍體處理及舉行殮、殯、奠、祭儀式之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應有以下設施:1.冷凍室。2.屍體處理設施。3.解剖室。4.消毒設施。5.廢(污)水處理設施。6.停柩室。7.禮廳及靈堂。8.悲傷輔導室。9.服務中心及家屬休息室。10.公共衛生設施。11.緊急供電設施。12.停車場。13.聯外道路。14.其他依法應設置之設施。
(二)年底總樓地板面積:指當年底房屋各樓層總樓地板面積之和。
(三)最大容量:同一時間可供殯殮之最高飽和量。
(四)本年殯殮數量係指當年累計殯殮屍體數。
*統計單位:處;平方公尺;間;具。
*統計分類:
橫項依「鄉鎮市區別」及「公私立別」分;縱項依「年底殯儀館數」、「年底土地面積」、「年底總樓地板面積」、「年底禮廳數」、「年底屍體冷凍室最大容量」及「本年殯殮數」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5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之「政府資訊公開/人口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http://www.ca.ntpc.gov.tw)。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區公所所報資料彙編製後,透過各直轄市縣(市)內政公務統計報表網際網路報送系統傳送至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機。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因應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之修訂與考量本局與內政部之統計資料一致性需求,將配合內政部規劃期程辦理公務統計報表表號修訂作業。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