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所轄之信用合作社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一) 機構數:指總分支營業單位。
(二) 存放款:以其餘款計。
*統計單位:新臺幣千元。
*統計分類:
依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所轄之信用合作社(含各分支單位)各月底餘額統計。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 個月又10 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3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之「政府資訊公開/財政統計/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信用合作社提供其統計年報及相關資料送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菸酒金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