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項目定義:
(一)預算數:
1.全年預算數:本會計年度全年之核定分配預算數。
2.本月分配數:本月之核定分配預算數。
3.累計分配數:本會計年度1月起至本月止核定分配預算數之和。
(二)實徵淨額:
1.本月數:即各項稅捐在本年度內之徵起數減除退稅數,不論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均包括在內。
2.累計數:即上月實徵淨額累計數及本月實徵淨額之和。 (三)各稅目分類定義內容,參照各有關稅法之規定。
*統計單位:新臺幣千元
*統計分類:
(一)橫項目按稅別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臨時稅、教育捐等分類。
(二)縱項目按預算數、實徵淨額、實徵淨額與預算數比較、本年度與上年度實徵淨額比較、上年度與前年度實徵淨額比較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每月終了後4個工作日。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表報代號WSS540P、WUU670M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