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10/01


資料種類:財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契稅查定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房屋稅科
*聯絡電話:(02)89528200#425
*傳真:(02)89528024
*電子信箱:ak6863@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轄區內必需課徵契稅之各種不動產買賣或移轉契約書及契價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按季填報一次,以每年1月1日至3月底,4月1日至6月底,7月1日至9月底,10月1日至12月底發生之事實為準。累計數為本年1月1日至季底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本季查定數之件數:指納稅義務人提出契稅申報書之件數,屬免課徵契稅之件數為免稅,應課徵契稅之件數為應稅。
(二)本季查定數之契價:指契約所載不動產之價值,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但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從其移轉價格。
(三)本季查定數之本稅:指按契價計算應納契稅之稅額。
*統計單位:件;新臺幣元
*統計分類:
按件數、契價、本稅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日;第4季35日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資訊公開/業務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表報代號CHT807L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