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1/01


資料種類:財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使用牌照稅稅源─按月別分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會計室
*聯絡電話:(02)89528200#425
*傳真:(02)89528024
*電子信箱:ak6863@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轄區內課徵之使用牌照稅稅源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會計年度(即本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機動車輛係依使用牌照稅法之規定,分乘人小客車、大客車、貨車、機車等4種車輛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依使用牌照稅法之規定,按機動車輛其汽缸總排氣量劃分等級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資訊公開/業務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會計室依據本處使用牌照稅稽徵報表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