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7/01


資料種類:財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違章漏稅案件處理及財務罰鍰執行情形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法務科
*聯絡電話:(02)89528200#425
*傳真:(02)89528024
*電子信箱:ak6863@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轄區內納稅義務人因違反稅法而發生違章漏稅案件及繳納財務罰鍰金額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6月底,7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受理情形:
1.上期未結件數:指上期受理尚未審結之件數。
2.本期受理件數:本期受理違章漏稅件數。
(二)本期審理情形:
1.依法免議件數:指經審議違章不成立之件數。
2.依法免罰件數:指經審議違章成立,但依稅法規定免予處罰之案件。
3.依法併案件數:指將多次違章查獲日,就係屬同一行為或處罰倍數相同之違章案件,合併裁處之件數。
4.依法註銷件數:指審議違章事實不存在,案件註銷之件數。
5.處罰:指經審議違章成立,並處罰之件數及金額。
6.未結件數:指已受理尚未審結之件數。
(三)本期繳納及移送情形:
1.自行繳納:指經處罰後尚未移送強制執行前,本期繳納之件數及金額。
2.移送執行:指處罰後尚未繳納,本期經稽徵機關移送行政執行分署之強制執行件數及金額,包含(1)首次移送、(2)上期取得執行憑證,本期再移送、(3)上期移送退案或撤回,本期再移送之案件。
(四)更正註銷案件:指以前年(期)處罰後本期更正案件,及本期處罰本期更正案件,包括行政救濟確定更正及逾核課、徵收與執行期間註銷之件數及金額。
(五)本期執行情形:
1.移送繳納:指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後本期繳納之件數及金額。
2.發給執行憑證:指本期由行政執行分署發給執行憑證之件數及金額。
3.撤案:指移送強制執行後,本期由稽徵機關撤案之件數及金額。
4.退案:指移送強制執行後,本期由行政執行分署退案之件數及金額。
5.結案:指移送強制執行後,本期由行政執行分署結案之件數及金額。
(六)更正調整案件:指系統因移送案件資料修正(例如移送後更正移送金額),或移送執行動態與報表產出日期落差而調整之件數及金額。
(七)截至本期移送執行未結案件:指經稽徵機關已移送強制執行,尚未執行徵起之累計件數及金額,但不包括由稽徵機關撤案,或由行政執行分署發給執行憑證、退案或結案案件。
*統計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統計分類:
按本期受理件數、本期審理件數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資訊公開/業務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表報代號NIG761R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