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轄內各國民中學(含附設)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新住民子女學生數:係指該學生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本國籍,另一方為持有有效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及申請入境停留及定居之大陸(含港澳)配偶。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一)縱行項目按設立別及國籍別分。
(二)橫列項目按年級別、性別及行政區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學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87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各學校依據有關公務登記之相關資料處理編製成統計表,報送教育局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110年5月4日本府主計處新北主公統字第1100855302號函審核通過。本表配合教育部統計處國民中學新住民年級呈現方式,將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修改為「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實施日期為20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