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7/01


資料種類:營造業及建築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橋樑、地下道、隧道概況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聯絡電話:29603456#7816
*傳真:
*電子信箱:AM6932@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現有已完工或已啟用之橋樑、地下道、隧道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上半年以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發生事實準;下半年以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發生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類別:依人行地下道、車行地下道、人行陸橋、車行陸橋、跨河橋樑、隧道、一般橋樑填列。
(二) 結構型式:按鋼筋混凝土、鋼結構填列。
(三) 工程費:係指發包工程款(含工程施工期間之追加、減費用),包括施工費、材料費、委辦費、工程管理費、工程準備金等。
(四) 接管日期:設施完工後,發包單位最終驗收時簽具書面同意之日期。如為他機關移交之設施,以移交日期為接管日期。
*統計單位:元、公尺、平方公尺。
*統計分類:
縱項目以名稱、地點位置、新建、改建、拆除、封閉、結構型式、總工程費、長度、寬度、面積、開工日期、完工日期、接管日期等項目為分類標準;橫項目以設施類別為分類標準。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半年終了40日內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之「公開資訊\統計資料發布預告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一) 本府業務單位依據有關公務登記之相關資料整理編製統計報表後,報送本處。
(二) 已完工未接管者,請於備註欄註明尚未接管;於統計期間之前已完工未完成驗收,但於統計期間內完成接管者,亦應填報,並備註說明。
(三) 設施資料有異動者,如改建、拆除、封閉,均應填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將半年內橋樑、地下道、隧道之工程概況以新建、改建、拆除、封閉、結構型式、工程費、長度、寬度、面積、開工、完工等為分類小計,最後加總核對確保資料合理。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本報表表號修訂作業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辦理。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