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營造業及建築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營造建築物核發拆除執照-用途別(年)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
*聯絡電話:29603456#7816
*傳真:
*電子信箱:AM6932@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在新北市申請核准之拆除執照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月1日至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拆除執照:建築物拆除前應先依規定及具備有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之許可證明。
(二)住宅:住宿類之供特定人長期住宿之場所。
(三)其他:住宅以外用途之場所。
(四) 件數:係指當月核發之建築物拆除執照件數。
(五)戶數:係指執照戶數。
(六)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統計單位:件;戶;平方公尺。
*統計分類:
縱項目依建築物用途別分住宅及其他二項為分類標準;橫項目以行政區為分類標準。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4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2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之「公開資訊\統計資料發布預告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建照科依據全國建管系統轉入當月核發之拆除執照存根聯(不含遺失補發之執照案件)至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資料庫所輸出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以新北市營造建築物核發拆除執照-用途別月報各月加總數相互勾稽,再與內政部營建署交叉查核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