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10/01


資料種類:營造業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現有停車位概況─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部分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聯絡電話:29603456#7816
*傳真:
*電子信箱:AM6932@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市所轄區內之建築物依建築法規定,應附設專供車輛停放之空間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季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都市計畫區內: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都市計畫範圍內(不包括其範圍內之風景遊樂區)。
(二) 都市計畫區外:係指非都市計畫內(不包括其範圍內之風景遊樂區)。
(三) 法定停車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規定所應設置之停車位。
(四) 增設停車位:依獎勵要點或其自願超出法定停車位設置標準外增設之停車位。
(五) 室內停車位:係指停車空間設置於該建築物內部(含地下者)。
(六) 室外停車位:係指停車空間設置於非該建築物內部或基地內者。
(七) 大客車停車位(4m*12.4m):係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0條,指寬4公尺,長12.4公尺之停車位。
(八) 室外停車位:汽車停車位±(2.5m*5.5m):係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0條,指寬2.5公尺,長5.5公尺之車位及依其車位長寬略為增減之停車位。
*統計單位:車位。
*統計分類:
依都市計畫區內、外及法定、增設、開放供公眾使用停車位分類;法定停車位及增設停車位再依室內、室外分類;再依大客車停車位、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季終了25日內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之「公開資訊\統計資料發布預告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施工科按月提供之當月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停車空間基本資料,登打至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使用管理資訊系統,登打項目為小客車之法定輛數、獎勵輛數、自設輛數以及其停車方式為機械或平面空間使用。並於每一季開始的10日內,於建築物使用管理資訊系統-附設停車空間-管理統計表-確定日期,由資料庫所輸出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橫項目依都市計畫區內外、開放供公眾使用停車位分類,並分為法定停車位及增設停車位,再依室內、室外分類。室外小計;縱項目分別本季數及截至本季數小計,再依大客車停車位、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分類。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本報表表號修訂作業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辦理。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