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運輸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市道公路養護工程成果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聯絡電話:29603456#7816
*傳真:
*電子信箱:AM6932@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本市公路養護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坍方:係指山表層之土壤或岩石,因受震動或內力不平衡致使發生墜落,滑動或流動移位現象。
(二) 路基:係指承受路面之土壤部分,其幅度包括路基有效寬度及為使路基穩定所形成填挖土之邊坡。
(三) 溝邊:沿路線方向,設在車道或路肩以外之低漥水道,用以排除地面水。
(四) 路面:係指承受車輛行駛部分,在路基上以各種材料舖築之承受層。
(五) 橋梁:橫跨河川溪谷或其他阻礙物以供車輛行人通行之結構物,其跨徑在三公尺以上者。
(六) 涵管:係指公路穿越河溝所作單孔或多孔結構物,其跨徑未滿三公尺者。
(七) 護坡:係指用以預防道路邊坡坍塌之防護設施。
(八) 駁坎:係指用以預防道路、路堤、邊坡坍塌之防護設施。
(九) 護欄:係指用以護衛行車安全而在公路險要地段沿路肩所建之交通安全設施。
(十) 標誌:係指以規定之符號、圖案或簡明文字繪於一定形狀之標牌上,安裝於固定或可移動之支撐物體,設置於適當之地點,用以預告或管制前方路況,促使車輛駕駛人與行人注意、遵守之交通管制設施。
*統計單位:座、面、公尺、平方公尺、立方公尺。
*統計分類:
橫項目依路線編號分。縱項目依清除坍方或流失路基填方、整理路肩、疏修溝邊或路邊割草、撒舖砂石料、路面填補或加封、橋梁維修、箱涵或涵管疏修、修復護坡駁坎、護欄整修、標誌換裝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70天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3月10日前以公務統計報表發布,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之「公開資訊\統計資料發布預告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交通部公路總局會計室(統計科)。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項工程決算書及竣工圖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由各區公所按路線編號順序查編報送本府後,本市連同直接辦理部分彙編,送交通部公路總局會計室 (統計科)。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本報表表號修訂作業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辦理。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