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7/01


資料種類: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工作人員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30
*傳真:
*電子信箱:AW5798@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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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老人福利法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等規定成立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內之工作人員,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護理人員:係指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者。
(二)社會工作人員:係指大學社會工作或相關科系畢業,於機構內從事直接或間接提供社會大眾專業服務之工作人員。
(三)照顧服務員:係指負責老人日常生活照顧服務之人員,應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證,或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之資格;老人長期照顧失智照顧型機構照顧服務員除應具前項資格外,並應取得失智症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四)外籍看護工:係指經勞動部許可聘僱之外籍看護工。
(五)服務相關之專業人員:係指專任或特約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營養師等。
(六)其他人員:其他工作人員,例如廚師、工友、駕駛、機電維護及機構內擔任文書、出納、會計、總務之行政業務人員(不含院長(主任))等。
(七)兼職人員若有支薪者,依工作內容歸於以上各類人員中。
(八)本國籍、外國籍:係依目前有無取得我國國籍區分。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橫項依「機構別」分;縱項依「老人福利機構工作人員工作型態」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1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2月及8月10日前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公私立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報送之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