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3/01/01


資料種類: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老人福利服務成果(一)-活動中心及長青學苑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23
*傳真:
*電子信箱:AR345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老人福利(文康)活動中心及開辦老人進修、研習單位所辦理之業務,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本期)資料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期底)資料以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老人福利服務(文康)活動中心:包含辦理老人福利服務業務或提供老人福利服務諮詢之場所;惟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不計入。又「全縣(市)性老人(文康) 活動中心」、「鄉鎮市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應與各縣市政府所報轄內老人活動中心清冊一致。
1.單位數:係指辦理老人福利服務業務或提供老人福利服務諮詢之場所數。
2.參加人次:係為參加辦理老人福利服務業務或提供老人福利服務諮詢場所舉辦活動之人次,其參加人次之計算,不限活動是否接受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補助。
(二)長青學苑:凡是提供55歲以上中、高齡者多元的學習之機會與管道,且每班課程達24小時以上,並連續滿12週,皆屬之。
1.所數:係指開辦老人進修、研習之單位。若1所學苑有2處以上授課地點者,請依實際授課地點數計算。
2.開班班數:係以開班時間點統計,以避免跨統計時間點,有重複計算之虞。
3.參加人次:係為參加活動內容累計參加人數,主要係統計各類老人活動場所之執行成果,其參加人次之計算,不限活動是否接受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補助之活動。
4.教育程度: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及學科標準分類」識字者與不識字者之認定:
(1)識字者:係指在日常生活上能閱讀普通書報並有書寫簡短信件能力者。
(2)不識字者:除前述之識字者外,均為不識字者。
(3)自修係指未接受正式學校教育,但生活上具閱讀普通書報並有書寫簡短信件能力者。
*統計單位:個、人次、所、班。
*統計分類:
依「老人福利服務(文康)活動中心」、「長青學苑辦理成果」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6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老人福利服務登記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