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3/01/01


資料種類: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老人福利服務成果(三)-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23
*傳真:
*電子信箱:AR345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依據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所辦理之補助,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本期)資料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期底)資料以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服務對象:係指65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列冊低收入戶。
2.列冊中低收入戶。
3.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4.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5.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6.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7.原住民:依原住民身分法,具原住民身分者即予以統計,而不論其是否隸屬於原住民戶。
8.「假牙破裂維修費/單顎」、「假牙添加費/單顆」、「假牙線勾/個」、「假牙硬式襯底/座」在每年最高補助額度下,經評估後全年可重複申請。
(二)特約裝置假牙醫療院所:
指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特約診所定義如下(醫院評鑑合格名單請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業務資訊下查詢)︰
(1)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指經主管機關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之醫院。
(2)特約診所︰提供一般門診醫療保健以及持續性醫療照顧,且與縣市簽約合作本計畫的醫療院所。
(三)項目別:假牙裝置類別為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第六點之補助態樣及裝置假牙類別,另若有一人一次同時有多項前揭假牙裝置補助,則歸於「一次多項裝置假牙」。
*統計單位:人、新臺幣元、家。
*統計分類:
依「服務對象」、「特約裝置假牙醫療院所」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6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府辦理老人福利服務登記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