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10/01


資料種類:社會保護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性騷擾當事人基本資料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23
*傳真:
*電子信箱:AR345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性騷擾防治法所執行之業務項目,均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第1季以1至3月、第2季以4至6月、第3季以7至9月、第4季以10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2)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二)撤回:係指被害人已提出申訴(再申訴)後而啟動申訴(再申訴)調查機制時,於調查結果確定前,被害人以撤回申訴(再申訴)申請書書面向加害人所屬單位、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提出願意撤回申訴(再申訴)之情形。
(三)性騷擾當事人基本資料
1.按國籍別:分為本國籍非原住民、本國籍原住民、大陸籍(含港澳)、外國籍、其他(含無國籍)4類。
2.按身心障礙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疑似身心障礙者、非身心障礙者、不詳4類。
3.職業別:受限於原「軍公教警」類無法瞭解各類之申訴調查結果(如軍人性騷擾案件),爰將「軍公教警」分為公務人員、教職人員(含補習班、安親班人員)、軍人、警察4類。其中「專門職業」類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如律師、會計師、專利師、建築師、各科技師、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保險業務員等。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橫項依「申訴調查結果」、「再申訴調查結果」及「調解結果」分;縱項依「性別」、「年齡別」、「國籍別」、「身心障礙別」、「教育程度」及「職業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5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之各項性騷擾防治服務業務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