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7/01


資料種類:社會保護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兒少通報案件處理情形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23
*傳真:
*電子信箱:AR345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54條規定執行之新增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6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通報來源:
1.通報案件:本項係分別就「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含未滿18歲性侵害案件)」及「社會安全網事件諮詢表-未滿18歲通報案件」兩種表單,按通報來源統計當期通報表案件次,由於通報來源多元,故可能有通報資訊不詳、非屬兒少法通報事由、曾通報過之歷史案件、重複通報及管轄權屬他縣市之通報件次。
2.依社會安全網「兒少保護(含性侵害)通報表」及「社會安全網事件諮詢表(未滿18歲)」中通報人員之身分別,分為「責任通報」及「一般通報」。透過113專線方式通報者,應以原始通報人為統計對象,非113專線之接線社工。
(二)分流處理情形:
1.有效案件總計:本項統計當期社會安全網受保護(被害人)未滿18歲之兒少保護、性侵害、社安網諮詢表通報案件,經扣除用錯表單、重複通報及管轄權屬他縣市等情形,統計由各地方政府集中受理篩派案窗口分流至各服務體系之件次。
2.依社會安全網兒少保護、性侵害、社安網諮詢表通報案件分流評估表中,由各地方政府集中受理篩派案窗口分流至各服務體系之類型,包含:
(1)保護服務:分流至各地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案件,包含兒少保護(含兒少性侵害)、兒少性剝削等2項服務體系。
(2)福利服務:分流至各地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供脆弱家庭服務之案件。
(3)諮詢或轉介:針對未達兒少法第53、54條情事,然經評估並提供諮詢或轉介教育、衛政、警政及民政等單位者,勾選此項。
(4)其他情形:包含無效案件及不派案兩種情形,無效案件係用錯表單、重複通報及管轄權屬他縣市者,不派案案件係未達兒少法第53、54條情事、歷史事件及通報資訊不詳等情形,爰不流至保護服務、福利服務或其他服務體系處理。
*統計單位:件次、件。
*統計分類:
(一)通報來源:分為「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含未滿18歲性侵害案件)」及「社會安全網事件諮詢表-未滿18歲通報案件」。
(二)分流處理情形:分為保護服務(含兒少保護及兒少性剝削)、福利服務、諮詢或轉介及其他情形。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5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登記之兒童少年保護(含未滿18歲性侵害案件)及社會安全網事件諮詢表-未滿18歲通報案件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