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10/01


資料種類:社會保護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兒少保護調查處理情形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23
*傳真:
*電子信箱:AR345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所通報之兒少保護案件均為統計對象(保護安置以評估需開案提供後續處遇之新案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第1季以1至3月、第2季以4至6月、第3季以7至9月、第4季以10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受虐致死人數及原因:本項係統計當季所有被通報為兒少保護案件之兒少死亡人數及其死亡原因,其中「家內受虐致死」係指受到父母、監護人、實際照顧者等家庭成員施虐、嚴重疏忽或殺子自殺(亦即不顧兒少生命權與意願,與兒少以燒炭、跳樓、臥軌、開車衝撞等方式從事自殺行為)等案件之兒少致死人數。
(二)保護安置:本項係統計當季經兒少保護調查,評估須開案提供後續處遇之新案。
1. 個案仍住家中:當季兒少保護個案未接受安置人數(緊急安置返家後不得列入計算)。
2. 調查前已為安置個案:當季兒少保護個案,於通報調查前即為社政單位安置個案之人數。
3. 72小時緊急安置: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57條進行緊急安置之當季兒少保護個案人數。
4. 繼續安置: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57條進行繼續安置之當季兒少保護個案人數。
5. 委託安置: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2條進行委託安置之當季兒少保護個案人數。
(三)家內事件:第1類事件,因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或其他家庭成員(以下簡稱照顧人),未盡力禁止或故意,致兒童及少年有「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家外事件:第2類事件,因兒童及少年本人或照顧人以外之人故意,致兒童及少年有「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第2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統計單位:人次、人。
*統計分類:
依「受虐致死人數及原因」、「保護安置」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5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登記之兒童少年保護案件資料統計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