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19/10/01


資料種類:社會保護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類型按障礙類別及等級別分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30
*傳真:
*電子信箱:AW5798@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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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接受通報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情形接受保護通報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第1季以1至3月、第2季以1至6月、第3季以1至9月、第4季以1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本表係指保護性案件(包括來自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性侵害案件通報表)中被害人符合身心障礙者身分,其中經鑑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新制)者,其障礙類別以證明上註記之ICD診斷編碼對應回舊制障礙類別,以舊制類別呈現。
(二)通報類型:係指身心障礙者經保護性案件通報之不當對待類型,包括遺棄、身心虐待(含肢體、精神、經濟、性侵害或性暴力等不當對待)、限制其自由、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利用行乞或供人參觀、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等。
(三)障礙等級別:係指依「身心障礙等級」所核列之障礙等級。
(四)障礙類別:係指依「身心障礙類別」所核列之障礙類別。
(五)性別:係指被通報之身心障礙者性別。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橫項依「通報類型」及「障礙等級」分;縱項依「障礙類別」及「性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季終了後25日內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府身心障礙者保護事件通報表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