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7/01


資料種類:其他社群活動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社會局推展志願服務志工人數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及婦女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 #5630
*傳真:
*電子信箱:AW5798@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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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新北市社會局主管並依據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參與志願服務工作之社會大眾,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社會福利類團隊:由本府社會處(局)主管,其服務性質為社會福利類別。
(二)綜合類團隊:由本府社會處(局)主管,但其服務性質非以社會福利為主類別,且服務工作可能跨越不同領域或無法歸屬、無法協調者。
(三)隊數、人數均為靜態資料。
(四)年齡:按實足年齡計算。
(五)教育程度:按「中華民國教育程度標準分類」辦法。
(六)服務年資:依該志工在該運用單位之實際服務年資填列。
(七)身分:按工商界人士、公教員工、退休人員、家庭管理、學生、其他別分。
(八)參加志工平安保險人數:指所轄志工有加保意外事故保險人數。(此為靜態資料,即每年6月或12月底前,志工有加保意外事故保險人數)。
(九)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指所轄志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此為靜態資料,即每年6月或12月底前,志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數)。
(十)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人數:指所轄各領域志工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人數。(此為靜態資料,即每年6月或12月底前,各領域志工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人數)。
(十一)接受服務人次:指資料期間內接受志工服務之總人次(如屬活動性質請以實際參加人數計算人次)。
(十二)提供服務時數:指資料期間內根據志願服務紀錄冊所登錄之總時數。(均以四捨五入、不含小數點計算)
(十三)綜合福利服務:係指單位辦理之社會福利服務無法單一歸類或橫跨2種以上社會福利服務項目者歸於此欄。
(十四)基礎訓練:依「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規定辦理者。
(十五)特殊訓練:依「(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規定辦理者。
(十六)在職訓練:除以上訓練外,志工於擔任服務工作後所接受之訓練。
*統計單位:隊、人。
*統計分類:
橫項依「團隊別」分;縱項依「基本資料」、「身分別」及「訓練情形」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1、7月30日前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府社會局主管轄區內之志願服務團體及實際組訓人力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