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警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現有分駐(派出所)警力配置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7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H21658@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局及所屬各分局轄區內之警力分布情形,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駐在所:本局參據警察勤務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偏遠警勤區不能與其他警勤區聯合實施共同勤務者,得設「警察駐在所」,由員警單獨執行勤務,請敘明隸屬於何派出所。
(二)值宿所:本局參據警察勤務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並依據轄區警力數、地區特性及治安、交通、受理報案件數等因素,據以區分所屬分駐(派出)所為「值宿所」,請於該派出所之值宿所欄位加註「※」。
(三)所長:職責為掌握轄區治安狀況、統一規劃勤務並監督執行、內部管理等之人員。
(四)副所長:襄助所長職責之人員。
(五)警員:係指警察人員陞遷辦法中第十一序列(警佐三階至一階或警正四階)職務之警察人員。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按分駐所及派出所名稱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7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平時由本局及所屬各分局對轄區內發生值宿所或警員之數量有變動時,將異動情形登記於公務登記冊內,於每年終了後,依據登記資料編製,送由本局行政科審核後彙編本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106年起(統計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