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警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候詢嫌疑犯暨被拘留人犯數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5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F37512@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局及所屬分局每年因故候詢之嫌疑犯及被拘留人犯,均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拘留所數:以每分局或刑事警察大隊現行所設置個數為計算單位。
(二) 刑事犯:構成犯罪之事實,係屬刑法所規定之罪。
(三)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所拘留之嫌疑犯,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之罪。
(四) 寄押嫌疑犯:依據解送人犯辦法第11條第5款之規定,暫寄押在所。
*統計單位:處、人。
*統計分類:
按嫌疑犯犯案原因及性質為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12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所屬各分局以及刑警大隊,依據日常因案候詢之嫌疑犯及被拘留人犯之罪型設冊登記其人數,每年終了依據各月之人數分月整理後,由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彙編本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為使統計項目分類明確並符合現況,爰修訂表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候詢嫌疑犯暨被拘留人犯數」,自108年(統計期)起適用。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