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7/01


資料種類:警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運用山地義勇警察服行山地警備治安協助勤務人數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5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F37512@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本局轄區內山地義勇警察,協助警察勤務之項目(包括固定及臨時協勤)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上半年以每年1月1日至6月底,下半年以每年7月1日至12月底所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值班:坐守派出所值勤臺執行服勤規定。
(二) 巡邏:警察人員於轄區內的巡行視察。
(三) 臨檢:於指定處所、路段,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等之勤務。
(四) 守望:由服勤人員在指定位置,擔任警戒、警衛、整理交通秩序等。
(五) 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在重要節日期間,為加強防竊、防盜、防火等實施戒備措施,所執行之勤務。
(六) 山地治安維護:每半年舉辦一次,清查地區著重於深山地帶及毗連山地平地山區,及易為非法分子藏匿之處所。
(七) 災害防救:針對「災害防救法」所列之災害,所執行之預防、應變措施,所執行之勤務(如協助勸離地方應變中心所劃定警戒區域內遊客及民眾)。
(八) 山難救援:依據「消防機關與協助救災機關團體處理山難事故支援聯繫作業要點」第5點(6)、(7)規定,協助支援嚮導、搜救人力。
(九) 查緝違法:協助查緝各類違法案件、緝捕各類軍、司法通緝人犯及違法外來人口。
(十) 演習:實施各種警備之演習(如:萬安演習)。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按固定勤務及臨時勤務項目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7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派出(分駐)所對轄區內山地義勇警察協助警察勤務之情形,平時詳實紀錄,每半年終了,依據登記資料編製統計表,報主管分局,由分局審核後彙編「運用山地義勇警察服行山地警備治安協助勤務人數」,送由本局保安民防科審核後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108年下半年起(統計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