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警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強化推動惡性交通違規專案」績效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5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F37512@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局執行轄區內汽機車交通違規績效統計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酒後駕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 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
(三) 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
(四) 逆向行駛(闖單行道):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闖單行道)
(五) 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六) 在禁止左轉處所違規: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
(七) 左轉彎未依規定:左轉彎前未依規定駛入內側(或左轉彎專用)車道
(八) 違反「停」、「讓」標誌、標線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5款。
(九) 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以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之車道,機車違規行駛。
(十) 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於設有機車二段式左轉標誌及機車待轉區標線之路口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十一) 未戴安全帽:機車駕駛人或附載人員未戴安全帽為執行重點。
*統計單位:件。
*統計分類:
依違規種類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12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年度終了,由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取締件數後彙整編製統計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