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12/01


資料種類:警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執行警勤區訪查工作成果統計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5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F37512@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機關轄區內,為順遂達成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所執行警勤區訪查工作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治安顧慮人口查訪次數: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記事人口查訪次數:依「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及「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等有關規定辦理。
(三)有管理委員會之集合式住宅訪查件數:係指轄內環境單純且僱有保全人員之集合式住宅(大樓),警勤區員警認有必要時,得於獲得管理委員會同意後,陳請所長核准,就警勤區訪查事項,以座談會方式實施。
(四)無管理委員會之集合式住宅訪查件數: 對於轄內環境單純但未僱有保全人員或未有管理委員會之集合式住宅,得準用前項規定,併於社區治安會議舉行。
(五)一般人口訪查戶(次)數: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以外之人口訪查戶(次)數。
(六)諮詢對象聯繫拜訪戶(次)數:指「村(里)鄰長、守望相助隊人員、社區(大樓)保全(管理)人員、各級民意代表與其他熱心為民服務及維護地方治安之人」之聯繫拜訪戶(次)數,不包含前款「一般人口訪查戶(次)數」。
(七)無設籍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數:執行警勤區訪查所發現之人口。
(八)治安重點處(場)所:係指曾被查獲涉及犯罪行為或被民眾舉報疑有犯罪行為之處(場)所。
*統計單位:次、件、戶(次)、人、處(場)所。
*統計分類:
依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分為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查訪次數、集合式住宅訪查件數、一般人口訪查戶(次)數、諮詢對象聯繫拜訪戶(次)數、無設籍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數、治安重點處(場)所。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7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防治科依據所屬各分局每月報送「執行警勤區訪查工作成果統計表」審核後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配合109年1月內政部警政署修訂縣市公務統計報表程式,修訂公務統計報表程式及編製說明內容,自109年1月(統計期)起實施。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