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01/01


資料種類:警政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警察機關受(處)理一般涉外案件-行政區別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5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F37512@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在本市境內之外僑,有構成違反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犯罪行為者。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底所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一般案件係指案經警察處理完畢,或雙方經警察人員處理,在同一期間(月和年或同類案件)之總和件數。
(二)加害案件:係指外籍人士為刑事案件加害人並案經警察處理完畢在同一期間(月和年或同類案件)之總和件數。
(三)被害案件:係指外籍人士為刑事案件被害人並案經警察處理完畢在同一期間(月和年或同類案件)之總和件數。
*統計單位:件、人。
*統計分類:
(一)依據「中華民國刑法」及「新北市所屬各級外事單位處理涉外案件紀錄要點」做為分類,無法歸入表列案類時,一律列入「其他」欄。
(二)按行政區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12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局外事科依據各分局外事警察人員偵辦涉外刑事案件及交通警察處理涉外交通事故案件之記錄資料,於每年終了後彙整。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