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2/12/01


資料種類:其他司法、犯罪及安全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警察機關查獲兩性毒品嫌疑犯人數-犯罪方法別、年齡別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4225
*傳真:(02)2965-8162
*電子信箱:F37512@ntpd.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在本局轄區內查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犯罪行為者(不包括外國駐華使節人員及其眷屬或其他享有外交豁免權之人)。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1日至月底所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毒品:指具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二)第一級毒品:係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之毒品項目。
(三)第二級毒品:係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毒品項目。
(四)第三級毒品:係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之毒品項目。
(五)第四級毒品:係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之毒品項目。
(六)其他:除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以外者。
(七)總計單項犯罪方法≠各級毒品單項犯罪方法加總;係因總計部分依犯罪方法罰則重者優先列計,其餘部份優先以毒品級數列計;如一人同時持有一級毒品且製造三級毒品,製造三級毒品罰則大於持有一級毒品,總計部分此人會列於製造,其餘部分則會列於一級毒品的持有。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一)按查獲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及其他分。
(二)分製造或栽種、運輸、販賣、意圖販賣、強暴脅迫等非法使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轉讓、施用、持有(其中第三、四級毒品係指持有純質淨重5公克(含)以上者)及其他等項。
(三)年齡別分為12-17歲、18-23歲、24-29歲、30-39歲、40-49歲、50-59歲、60-64歲、65-69歲、70歲以上、不詳等項,依實足年齡計算。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2天
*資料變革:
配合「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去刑罰化,故警察機關受(處)理刑事案件查獲嫌疑犯人數,自109年6月19日起未滿12歲兒童不列入統計。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警政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同步發送單位:本表編製完成並經會核程序及局長簽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由網際網路線上傳送至「新北市政府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局所屬各分局及各專業警察單位,於刑案紀錄系統線上作業建檔,傳輸刑事警察局分類整理審核,按月產生資料,於每年年終修正該年各月資料,由本局刑事警察大隊按期編報本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110年起(統計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