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1/01


資料種類: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醫療院所病床數按行政區別分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局核准登記或領有許可執照,位於本市轄區內之醫院、診所之病床,皆列入統計範圍。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底之資料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市立院、所:係指本局所屬市立醫療院所等。
(二)其他公立院所:係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院所教育部立案之公立醫學院附設醫院、國防部所屬醫院附設一般民眾之醫療單位、退除彶官兵輔導委所屬各榮民總醫院及政府機構公營事業機構附設之醫院診所等。
(三)非公立院所:含財團法人附設醫院、宗教財團法人附設醫院、非公立醫學院校附設醫院、其他法人附設醫院、事業單位附設診所及其他非公立醫院診所。
*統計單位:床。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醫療院所、權屬別分類。
(二)橫列科目按行政區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4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有關業務人員負責登錄於「醫事管理系統」,由衛生福利部統計處擷取檔案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