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醫療院所醫事從業人員數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局核准登記或領有許可執照,位於本市轄區內之醫院、診所領有執照之醫事人員,皆列入統計範圍。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底之資料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醫事人員數:
1.指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機核發之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藥師、藥劑生、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士、護理師、護士、助產師、助產士、鑲牙生、營養師、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者。
2.如具有2種以上資格者,需擇一填報,以請領執業執照者為原則。
(二)本表資料不包括特約、兼任、調用及臨時雇用等不屬長期性之人員。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醫療院所、權屬別分類。
(二)橫列科目按醫事人員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4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有關業務人員負責登錄於「醫事管理系統」,由衛生福利部統計處擷取檔案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