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食品及藥物管理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衛生自行檢驗統計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新北市衛生機關對所抽驗之食品,按食品種類及檢驗項目彙整統計分析。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底之檢驗報告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以檢驗項目為件數:指每件檢體實際檢驗內容之項目數。
(二)以送驗檢體為件數:指實際送驗檢體之件數。
(三)總計欄中以檢驗項目為件數之合計數必須與各檢驗件數之和一致。
*統計單位:件。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食品種類分類:如乳品及其加工品、肉品及其加工品等。
(二)橫列科目按檢驗項目分類:如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等。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2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檢驗科依每日辦理之食品自行檢驗紀錄予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