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1/01


資料種類:食品及藥物管理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食品中毒案件攝食場所分類統計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發生之中毒事件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之資料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自宅:指攝食地點為自宅。
(二) 供膳之營業場所:指食品中毒之攝食地點為營業場所(包括餐廳、飯館、旅館、飲食店、冰果室、麵包店)。
(三) 學校:指攝食地點為學校(包括育幼院及托兒所)。
(四) 辦公場所:指攝食地點為辦公場所(包括工廠、公司、行號、辦公室、會議場所)。
(五) 醫療場所:指攝食地點為醫療場所(包括醫院、診所、療養院等)。
(六) 運輸工具:指攝食地點為運輸工具(包括飛機、火車、汽車、船等)。
(七) 部隊:指攝食地點為部隊。
(八) 野外:指攝食地點為野外(包括野餐地、露營地)。
(九) 攤販:指攝食場所為攤販。
(十) 外燴:指攝食場所為在自家辦理婚喪喜慶之外燴。
(十一)監獄:指攝食場所為監獄。
(十二)其他:指攝食地點除自宅、供膳之營業場所、學校、辦公場所、醫療場所、運輸工具、部隊、野外、攤販、外燴及監獄以外之場所。
*統計單位:人、件。
*統計分類:
按自宅、供膳之營業場所、學校、辦公場所、醫療場所、運輸工具、部隊、野外、攤販、外燴、監獄及其他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3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食品藥物管理科彙編本表報送有關機關。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