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疾患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醫療補助費用表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新北市醫療補助計畫」之特約醫療院所為統計範圍。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之資料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門診、急診:
1.門診與急診補助包括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
2.其他補助金額:指行政費每人次10元。
(二)住院:
1.住院補助:包括住院部分負擔費用及其他自付費用。
2.其他補助金額:指行政費每人次30元。
*統計單位:人次、元。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門診、急診及住院分類;並計算門診補助人次及補助金額、急診補助人次及補助金額、其他補助金額,住院補助人次及補助金額、其他補助金額。
(二)橫列科目按行政區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3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新北市醫療補助計畫」之特約醫療院所送本局醫事管理科審核彙整統計表後,報送相關機關。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