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國民健康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自殺通報(年)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以本市急救責任醫院,警消人員等通報之自殺企圖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之資料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自殺方式依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之國際疾病分類碼第十版(ICD-10),分類如下:
(一)一般病媒殺蟲劑:包含暴露燻蒸劑、殺黴菌劑、殺蟲劑[滅蟑螂、螞蟻(藥)劑]、殺囓齒類劑[滅鼠(藥)劑]、木材防腐劑,排除植物養料及肥料等自殺方式。
(二)一般農藥:包含農用殺蟲劑、除草劑、生長劑。
(三)上吊、自縊:利用懸吊、絞勒方式蓄意自我傷害。
(四)化學物品:包含吸食腐蝕性芳香族劑 、酸類及腐蝕性 (鹽酸)、漂白水清潔劑、膠類及粘著劑、油漆[塗料]及染料、植物養料及肥料、有毒食物及有毒植物、肥皂及洗滌(去污、清潔)劑等自殺方式,排除接觸有毒的動物及植物。
(五)巴拉刈農藥:強氧化劑,進入體內會產生過氧化物自由基,導致多重器官衰竭,無解毒劑,致死率高。
(六)其他氣體及蒸氣:包含暴露一氧化碳[CO]、催淚瓦斯[淚氣]、機動(車輛)排放氣體[廢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公共事業排放氣體等自殺方式,排除金屬煙(烟)霧及蒸氣(汽)。
(七)其他部位之切穿工具:排除割腕,利用銳利(尖銳鋒利)器物蓄意自我傷害身體其他部位。(八)臥、跳軌:含鐵路及捷運等。
(九)除安眠藥鎮靜劑以外之藥物:含抗癲癇(藥)劑、抗帕金森(氏)症候群(藥)劑及精神藥物抗抑鬱(藥)劑、神經精神安定(藥)劑、精神興奮(藥)劑等自殺方式。
(十) 高處跳下: 包含蓄意由一平面(或樓層)掉(摔、墜、跌)落至另一平面(或樓層)。
(十一)悶死及窒息:利用塑膠袋套頭或閉息(氣)等自殺方式蓄意自我傷害。
(十二)撞擊:包含蓄意撞牆或與機動車、火車、電車(市內有軌電車)碰撞等自殺方式,排除飛行器墜毀(衝撞)。
(十三)未填寫:未於該次自殺通報中述明採用之自殺方式別。
*統計單位:人次。
*統計分類:
(一)年齡別:縱行科目按年齡別分類,橫列科目按性別及行政區別分類。
(二)自殺方式別:縱行科目按自殺方式別分類,橫列科目按性別及行政區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3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新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根據通報資料彙編報表送本局心理衛生科,以憑報送有關機關。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