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其他衛生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醫療糾紛申訴案件統計表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市轄內所有醫療機構(未含護理、產後機構)之醫事、行政及院內服務人員為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至本局申訴案件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醫療爭議:指接受醫療處置後產生糾紛之案件。
(二)行政流程:指醫療服務程序、收取費用爭議案件。
(三)服務態度:指醫療服務態度口氣說明告知等爭議案件。
(四)醫療品質:指醫療上意外事件發生、照護品質抱怨爭議案件。
(五)其他:凡不列入上述四項者。
*統計單位:件。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醫療爭議、行政流程、服務態度、醫療品質及其他分類。
(二)橫列科目按科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3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局受理醫療爭議申訴窗口業務人員,依民眾申訴案件整理並彙製報表,提報送至有關機關。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