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新北市依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所辦理之營養餐飲服務,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資料以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送餐到家服務:係指對失能長者,提供送餐到家服務。
(二)送餐到家服務成果之一般戶、中低收入、低收入之分類,指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政府核定補助額度,民眾自費比率為100%、10%、0%。
*統計單位:人、人次。
*統計分類:
橫向依「服務人數」及「服務人次」分;縱向依「集中用餐服務」、「送餐到家服務」
及「具原住民身分服務人數」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6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府辦理老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登記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業務單位、會計室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