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各機關共同性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各衛生所人員現況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聯絡電話:(02)22577155#3226
*傳真:(02)22592860
*電子信箱:AM7431@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在本縣市各衛生所服務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編制員額:經政府核定之編制員額數。
(二)實際員額:係指年底實際在職者,而非預算員額。
(三)由有關機關人員兼任者其人數加以小括號”(  )”表示,由衛生所內其他人員兼任者其人數加以大括號”{ }”表示。
(四)主任(所長):編制員額細分專任與兼任。
(五)其他:含雇員、替代役、委外、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再細分編制員額、非編制員額與實際員額,實際員額含編制員額及非編制員額的實際員額資料。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衛生所組織規程之規定分類。
(二)橫列科目按衛生所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2月10日前。
*同步發送單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局人事室登記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採電腦作業且具查核機制,以確定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