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市各連續測站二氧化硫濃度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一)年平均值:全年中各有效測定日之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之平均值。
(二)一小時值之最高值:全年中小時監測值之最高值。
(三)日平均值之最高值:全年中有效測定日之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最高者。
*統計單位:統計二氧化硫濃度,係使用ppb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監測站別分 (二)橫列科目按月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又10日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期間終了2個月又10日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計室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局就該轄內連續測站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觀察各期間統計資料變動情形來檢核資料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