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1/01


資料種類:環境保護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統計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聯絡電話:29532111#2009
*傳真:
*電子信箱:AH4240@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其他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本府所核發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狀況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資料以每年十二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清除機構:
1.甲級:得從事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
2.乙級:得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
3.丙級:得從事每月九百公噸以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
(二)處理機構:
1.甲級:得從事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業務。
2.乙級:得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業務。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一)縱行科目按機構別、經營項目別分。
(二)橫列科目按級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又10日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每年期間終了1個月又10日內發布。
*同步發送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室、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計室。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本府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有效許可證或同意設置文件之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觀察各期間統計資料變動情形來檢核資料之正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配合中央部會規劃期程辦理公務統計報表之表號修訂。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