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1/01/01


資料種類:土地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地政士開業及異動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3217
*傳真:(02)2960-3756
*電子信箱:AP3930@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地政士法暨其施行細則辦理之地政士開業及異動案件,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以當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動態資料以當年1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截至本期開業人數:指截至上期開業人數加本期核准開業人數減本期註銷開業人數。
(二)本期核准開業人數:
1.本縣市登記:指依地政士法第7條規定核准者。
2.他縣市轉入:指依據地政士法第14條規定由他縣市遷入至本縣市執業者。
(三)本期註銷開業人數:
1.停止執業:指依地政士法第15條規定情事而註銷者。
2.轉出他縣市:指依地政士法第14條規定由本縣市遷出至他縣市執業者。
3.其他:指依地政士法第11條規定而註銷者。
(四)補(換)發開業執照:指依地政士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及第9條規定申請補發或換發者。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1.縱項目按「截至前期開業人數」、「本期核准開業執照人數」、「本期註銷開業執照人數」、「截至本期開業人數」、「補(換)發開業執照人數」等項目分類。
2.橫項目按行政區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1個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次年1月底前編報,2月10日前上網公布。
*同步發送單位:內政部地政司、統計處、本府主計處、地政局。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無。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