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資料生效日期:2020/07/01


資料種類:土地統計
資料項目:新北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編定筆數及面積

一、發布及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會計室。
*編製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編定管制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3243
*傳真:(02)2960-3756
*電子信箱:AL4385@ntp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頭:
( )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面:
( ) 新聞稿( ) 報表( ) 書刊,刊名:
*電子媒體:
( ) 線上書刊及資料庫,網址:
( ) 磁片( ) 光碟片( V ) 其他,
其他說明:
Open Document File (odf)或PDF檔。
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需變更編定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當年1月1日至6月底、7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甲種建築用地:係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二)乙種建築用地: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三)丙種建築用地:係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四)丁種建築用地:係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五)農牧用地:係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六)林業用地:係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
(七)養殖用地:係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
(八)鹽業用地:係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者。
(九)礦業用地:係供礦業實際使用者。
(十)窯業用地:係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一)交通用地:係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二)水利用地:係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三)遊憩用地:係供國民遊憩使用者。
(十四)古蹟保存用地:係供保存古蹟使用者。
(十五)生態保護用地:係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十六)國土保安用地:係供國土保安使用者。
(十七)殯葬用地:係供殯葬設施使用者。
(十八)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係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十九)暫未編定用地:山坡地範圍內非都市土地其供農業使用及新登記之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前暫不予以編定之土地。
(二十)其他用地:係指非都市土地18種用地(不含海域區海域用地)及暫未編定用地以外有特殊之情況者。
*統計單位:筆、公頃。
*統計分類:
1.縱項目按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前之筆數及面積區分。
2.橫項目按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後之筆數及面積區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2個月1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1.上半年於當年8月底前編報,9月10日前上網公布。
2.下半年於次年2月底前編報,3月10日前上網公布。
*同步發送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地政司、本府主計處及地政局。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地政事務所申請變更編定使用區資料或變更資料,按行政區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
無。
六、須注意及預告改變之事項:
無。
七、其他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