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料範圍、周期及時效
*統計範圍及對象:
凡本市、縣(市)轄區內因繼承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項目定義:
因繼承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之人數。
(一)男性:因繼承登記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人為男性者。
(二)女性:因繼承登記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人為女性者。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1.縱項目:以性別分類。
2.橫項目:以統計區(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為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64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公布日期上載於新北市統計資訊網/統計資料發布/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同步發送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地政司、本府主計處及地政局。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局地籍科及測量科彙編(依據本市各地政事務所之登記資料彙編而成)。